小区隔条街 电费贵四成儋州物业管理小区自设电价标准引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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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09:04 海南日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洪宝光记者叶健升)两个中间只隔着一条20多米宽道路的小区,居民们的用电价格居然相差四成多。这样的怪事,就发生在儋州市新市委宿舍区和该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总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小区)之间。 据了解,经物价部门核定的那大城区居民用电价格统一为每度0.6元,新市委宿舍区住户的用电价格,执行的也是这个标准。然而,道路另一侧的物业管理小区住户们,使用的 对“高价”电有着满肚子怨气和不解的物业管理公司小区居民们,日前联名向儋州那大供电所提出了申请,希望供电所能够接管小区用电,使他们也能享受每度0.6元的统一电价。 接到物业管理小区居民的投诉后,记者调查发现,造成该小区电价偏高的原因,是因为居民们的用电并非儋州市供电公司直接供给,而是由物业管理公司从供电公司买来后再给居民使用。记者从儋州市物价局了解到,每度0.85元的价格也是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制定和收取的,并没有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 对此,物业管理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要从居民用户手中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和用电损耗费,此外,小区公共照明也要耗电。该负责人还一再表示,他们收取每度0.85元的电价非但没有赢利,还常常出现亏损,他们也希望供电公司能直接给居民们供电和收取电费。 儋州市物价局检查所工作人员表示,0.85元的电价确实过高,但目前小区电价的收费标准他们也不好定。去年,该所人员曾经到物业管理小区检查过有关收取电费的问题,但都没有办法解决,也没有结果。因此,物价部门只是建议物业公司加强管理,减少耗电和管理损失,同时在不赢利的前提下,定下一个标准的电价,好让居民都能够接受。 儋州那大供电所王东副所长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小区居民已经多次向他反映了这一情况,他也希望小区能够早日使用上0.6元的电价,但由于小区的线路已经老化,需要改装和配上新电表才可以实现。王东希望,改装所花费的钱由小区居民、物业公司和供电公司来共同负担。 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则称,该公司没有能力和必要出这一部分资金,只能是居民自己出资。而每户几百元的改装费用,却又让物业管理小区的居民们心痛。 作者:洪宝光 叶健升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