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钱花竟逼同乡少女卖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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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09:19 中国宁波网 | |
范宏雷胡珊 东南商报讯 为了满足自己大把花钱的欲望,4名男女竟然挟持1名18岁的少女,欲强迫其卖淫为自己挣钱。 去年7月下旬,27岁的湖北人李声文因缺钱花,遂与樊顺、佘兰云、李春艳3次合谋, 7月31日下午,根据预谋,李春艳先去“踩点”,在砖瓦厂暂住房里找到了樊某。当天晚上10点多,李声文等人从奉化租了一辆出租车来到樊某住处,由李春艳负责将樊某叫出暂住房,然后李声文和樊顺强行将樊某拖上出租车,挟持到了奉化。因害怕樊某的家属找来,李声文又将樊某先后转移到4个不同旅社藏匿。在此期间,李声文在旅社内4次强奸了樊某。8月1日晚,公安机关将李声文、樊顺、李春艳抓获,成功将樊某解救。 近日,鄞州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李声文、樊顺、佘兰云、李春艳合伙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卖淫,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他人卖淫罪(未遂)。主犯李声文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3人分别被判处5年到1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