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撵儿走儿子先算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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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0:55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吴方金法)日前,一起备受关注的虐待、故意伤害案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审结。法院一审以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五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自2002年下半年开始,汪某便经常以不听话、吃饭慢、不爱学习等为由,对不满8岁的女儿小惠实施殴打。有几次,不堪体罚的小惠呕吐不止,汪某还逼迫她吃下自己的呕吐物。 法院审理认为,汪某长期对女儿殴打、折磨,最终间接地造成女儿死亡的后果,并在此期间故意伤害其身体,致其重伤,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虐待罪、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报讯(汪楠红孙永祥吴水桂)家庭琐事起纠纷,老子一气之下要将儿子赶出家门。殊不知,赶儿子出门也没那么容易,父子双方还得先上法庭算笔账。 77岁的周某一直和自己的次子住在一起。1996年,老人的单位实行房改政策,当时1万多块钱的购房款是由次子代交的,但房屋产权人仍然是老人。近两年,由于家庭琐事,老人和儿子、儿媳之间矛盾越来越多。老人觉得和儿子一家住在一起,严重影响了自己对房屋的支配权,更主要的是,儿子在单位也购得了福利房,老人认为儿子应该搬过去,但是儿子并没有按照老人的意思去做。 2003年11月20日,老人一怒,将儿子告到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儿子一家立即搬出去。儿子认为,老人的房子虽然名义上是老人的,但实际上是自己花钱买来的,搬出去之前,老人得归还当初的购房款。经过法院调解,近日,父子双方达成协议,老人将购房款归还给儿子,儿子也得在一个月内搬出去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