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我钱就跳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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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0:56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20分钟解救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滕,是肥东县某乡农村青年,只有初中文化,今年23岁。7日上午,他向装潢公司的负责人宋某讨要“变更费”未果,滕某十分气恼,于是爬上住宅楼的五楼,坐在楼顶近一米高的围墙上,一条腿伸向外面,情状十分吓人。 几分钟后,芜湖市公安局、新芜公安分局的有关负责人及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芜湖汀棠派出所的周昆副所长率领两个民警来到楼顶。此时,装潢公司正有几个人站在楼顶离滕某不远处,他们正规劝滕某不要做傻事。滕某情绪十分激动。 周昆扔了一支烟和一只打火机给滕某,让他点着冷静一下。吸着烟的滕某平静了一点。周昆正准备悄悄地靠近他,滕某说:“如果你敢过来,我就跳下去!”周昆只好停住脚步,离滕某有4米远。周昆问滕某有什么要求和想法,滕某说想见装潢公司的负责人宋某。民警把宋某找来,滕某立刻下了围墙,和宋某争执着什么。趁着滕某分神的机会,周昆一下子扑过去,把滕某死死地抱在怀中,其他民警立刻帮助周昆把滕某解救下楼,带到派出所。 “我还不如跳楼死了算了” 中午12点多,记者在派出所见到了滕某。滕某说,他在宋某手下当项目经理,干了几个月活,却一点收益也没有,自己从家里带来的..1万元全部赔进去了,现在还欠手下民工近万元的工资。 滕某把赔钱归咎于自己的经验不足、能力有限。他向宋某讨要的是在装潢泰华家园一户居民家的“变更费”。滕某说,本来装潢的合同、图纸都有,但后来应户主要求又做了些变更和增项,也得到了装潢公司的同意。为了变更和增项,滕某又贴进去好几千元,这都有发票为证。滕某说,其它的费用都算了,自己只想把这些“变更费”拿到手,否则自己回家向那些民工交不了差。 但是在讨要“变更费”时双方发生了分歧。滕某说,前晚(6日晚)他找到宋某,说连生活费都没了,宋某给了他三枚一元的硬币。7日上午找宋某,他还不肯结账,滕某感觉气愤和失望。他说,之前他曾去有关部门反映过,但这些部门都称自己无法处理。有人建议他去打官司,他来到某法院写了一张诉状,写好后又听说打官司要不少钱,可他身上只有几块钱了,根本不够。在这种情况下,滕某说“我还不如跳楼死了算了!” “我愿作有原则的让步” 在派出所里,记者也采访了装潢公司的负责人宋某。他说,滕某上午的跳楼行为让他很“想不通”。宋某向记者出示了他把那户装潢工程发包给滕某的有关合同。他说,自己已付给过滕某18000元,还剩几千块没有结算,说好了等住户结了钱后再算账,可滕某总是等不及。如果按照合同细抠,现在滕某不仅一分钱不得,还要倒给他公司钱。 在宋某看来,滕某承包合同后,工程质量完成得不好,在变更及增项方面手续不完善,没有让业主签字,而且他做的工程还超时了50多天。 宋某说,他非常担心现在自己一掏钱,别人会说他理亏,不过他还是愿意作出一些有原则的让步。(刘河薇董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