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十大立法热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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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2:38 今晚报 | |
9、《婚姻登记条例》主题词:以人为本 取消婚检 时间:2003年8月8日,第387号国务院令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2003年10月1日起实施。 婚姻登记工作关系亿万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家庭幸福和社会文明进步。此前 修改后的《婚姻登记条例》对不符合时代发展的做法和体制进行了重大修改,将原来的办理婚姻登记须由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的办法改革为由当事人本人就其婚姻状况作出声明;不再将婚前医学检查作为婚姻登记的必要条件;对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农村的婚姻登记机关的设置进行了改革,便于依法办事和信息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有利于解决借结婚登记搭车收费、增加群众负担等问题;还参照国际惯例,简化登记手续,将有关婚姻登记的现行规定进行了适当整合,大大方便了公民登记。 意义:修改《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需要,是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婚姻登记工作的需要,是保护婚姻自由、维护广大群众基本权益的需要。突出了以人为本、责任自负的原则,有利于保护公民婚姻自由。(待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