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市场被强制拆除 7业户状告沈阳皇姑区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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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8日12:53 中国新闻网 | |
2002年3月23日,沈阳市皇姑木材市场被作为违章建筑拆除了,从这一天起,苏先生和市场的6个业户一起走上了曲折的复议和诉讼之路。经过行政复议和3次法院的审理之后,他们再次把皇姑区人民政府作为被告推上了法庭。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介绍,1990年,当时的皇姑区工商局向社会招商,拟在北运河开发建设永久性木材市场。当时那还没有现成的商亭,要由批准进入市场经营的业户自筹资金购买残土砂石垫平场地 2002年3月22日,区城市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和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皇姑分局联名下发了要求拆除该地区违章建筑的通知,就在木材市场的业户接到通知的第二天,木材市场就被作为违章建筑给强制拆除了,并提出强制拆除行为是受政府委托而实施的行为,拒绝赔偿。 市场拆除后,苏先生和市场业户认为强制拆除行为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向皇姑区人民政府要求行政复议。皇姑区人民政府经调查取证,认定皇姑木材市场内的房屋未办理《建筑工程执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属于违章建筑,维持强制拆除的决定和行为。 众业户对复议决定不满,此后曾3次向皇姑区人民法院、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强迁的行政行为违法,赔偿被告的经济损失。在此期间又将皇姑区人民政府列进被告。但3次上诉均遭驳回,众业户不服判决上诉到中级法院。 在昨日的庭审中,法庭对上诉人的主体资格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如果资格符合,将把此案发回原法院进行实体审理,否则将驳回上诉请求。(来源:时代商报作者:吴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