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合同好友闹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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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09:46 中国宁波网 | |
蒋君亚胡珊 东南商报讯 昨日,在慈溪法院的调解下,一对因合伙起纠纷的好友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并表示会吸取教训。 去年5月,陈某与李某口头约定合伙经营塑料生意,因双方当初关系较好,所以没有签 12月,陈某起诉了李某。庭审中,因双方只有口头约定,事实无法认定,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李某返还了陈某1.8万元。 法官认为,合伙现象大多存在于亲朋好友之间,出于情面其中不少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合伙的内部事务如收入或支出也多是流水账,一旦关系恶化,权利义务的分担就成了问题,如要散伙,合伙事务的清算难以入手。所以为了更好保障自身权利,合伙人在合伙之初应签订书面协议,避免纠纷发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