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怪:竞买前不让看楼房手续,使买受方付款后才知道是违建第2怪:有关部门试图私下协调,提出可以帮助办理产权手续第3怪:买受人怒告拍卖行,但此案已拖了近6年,至今未审结新华网福州1月8日电(禹志明)一幢11层大楼由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拍卖行进行拍卖,台商竞买后被房管部门告知大楼是违章建筑,并经质检部门认定具有安全质量隐患。但是,有关部门竟试图协调解决,准备将“三无”建筑变成“合法”建筑。建筑部门专业人士指出,有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已经连连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必须采取严厉措施制止
此类违章建筑进入市场。250万买来一幢违建1997年5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福建省拍卖行拍卖其一批强制执行财产,并在报上刊登拍卖公告,其中一标的物为石狮市灵秀镇前廊村4号工业区27号综合大楼1幢。回祖籍地投资的台商蔡辉琳以250万元竞买下了这幢11层、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的建筑物。在竞买前,蔡辉琳提出要看这幢楼房的有关手续。拍卖行则以手续抵押在债权人工商银行泉州市分行为由推辞,并建议竞买人可到现场查看标的物,等待拍卖成交后就可将全部手续移交。蔡辉琳付清所有款项后购得大楼,并准备将其建成酒店。在1997年8月准备装修时,才知道未砌墙装修的7-11层属于违章建筑,按规定不能申报产权。1998年5月,他一纸诉状将福建省拍卖行告到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8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蔡辉琳败诉。担任蔡辉琳代理人的福建省凯峰律师事务所马腾铃律师说,大楼本来就是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行拍卖的,然而一审中的初审、重审并没有采用回避原则,于是,又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2002年10月开庭至今已经一年多,判决迟迟未下。马腾铃律师告诉记者,案件已经严重超审限,办案法官私下协调,提出可以帮助办理产权手续,但不保证大楼质量安全。大楼存在严重隐患石狮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公室主任许聪聪接受采访并表示,这幢大楼是严重违章建筑,批6层竟然加盖到11层,这种房子在我们这里无法办理产权手续。这幢大楼没有任何验收报告。批准盖6层的建筑实际却建成11层,其地基的承受能力可想而知。目前没有任何一方能找到当初的规划图,无法知晓这幢建筑的地下部分当初到底是按6层还是11层规划。如果当初地基是按6层设计,大楼的安全状况就令人担忧。在蔡辉琳提出对大楼质量安全的怀疑后,2000年福建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站受福建省拍卖行委托对大楼进行上部结构构件检测,得出的结论是:“该建筑物现状不能满足国家相关规范要求,需进行加固补强后方可使用”。250万元买来近6年官司和1幢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让蔡辉琳对当地投资环境失望,转而到广东发展。目前担任广东省阳江市台商协会副会长的蔡辉琳告诉记者,在提起诉讼后,法院等有关部门提出可以帮助其办理大楼的合法手续,让违章建筑通过政府行政行为变成合法建筑,但最关键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那就是没有任何部门能保证建筑的质量安全。他说,这太荒唐,人命关天,不能保证质量的房子白送也不敢要。
说法
违章建筑禁止拍卖
福建省法学会理事林柏东说,现实生活中,不少违章建筑通过政府行为“合法”变身,这种情况值得关注。实际上,违章建筑是禁止拍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买卖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
大楼应该坚决拆除
福建省建设厅法规处王克非说,从法规角度来看,对于违章建筑的处理分两种,严重违反城市规划的就要拆除,如果不是非常严重那就要进行处罚并补办相关手续。如果技术上不规范,有安全隐患,那在无法改正的情况下应该坚决予以拆??
流入市场危害甚大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曹德云认为,从这件案例来看,各级政府部门还要加大对违章建筑的管理力度。批6层盖到11层,这让人难以置信。6层建筑同11层建筑区别很大,后者是小高层建筑,在消防、抗震等方面的要求完全不一样。政府部门一定要负起责任来,积极同有关部门协调,不管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从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这种违章且不安全的建筑物不能流入市场危害他人。他说,石狮市处于地震带,对建筑的抗震指标也不能马虎,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