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人图划算惹大麻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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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12:28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为能获取银行更多贷款,一购房者自作聪明地与房屋出售人、中介公司串通在合同中高报转让价,结果反被房屋出售人告上法庭,要求归还差价。日前,徐汇法院对房屋出售人的诉请不予支持。 急于改善居住状况的黄先生面对连连上涨的房价,匆匆投入购房大军中,他委托了本市一家房产中介公司替他物色二手房。由于手头不宽裕,黄先生和中介公司一盘算,想出了 2003年8月,为了尽快将手中多余的一套旧公房出手,郜先生接受了中介公司的建议,同意与黄先生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在合同中将房价填写为20万元,而实际成交价为16万元。为保险起见,中介公司在与郜先生签订的房地产代理合同的补充条款中对此作了说明。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过程中,黄先生按照20万元的计税金额支付了契税。 当交易完毕后,黄先生意外收到了法院发出的诉状副本和传票。原来郜先生告上法院,要求黄先生支付尚欠的4万元房屋余款。与此同时,中介公司也收到诉状副本,被要求对黄先生所欠的4万元房屋余款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中,原告认为,根据合同,成交价应为20万元。而黄先生和中介公司齐声喊冤,称自己为了多贷款,虚报了房价。 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最终确认了原告在代理合同中认可的实际转让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故根据诚信原则法院没有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同时,法院认为本案三位当事人的行为,规避了相关贷款政策,损害了放贷银行的利益,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法院对他们进行了训诫。通讯员罗涛(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