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村居民弃和平选“战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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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09:30 沈阳今报 | |
《拆迁噪音逼30多鸵鸟“自杀”?》接续报道 律师:诉诸法律是为了维护居民自身合法权益 魏全记者 王丹文/摄 1月1日,本报刊发了题为《拆迁噪音逼30多鸵鸟“自杀”?》的报道,反映了于洪区北陵乡和平村金萨野生动物 繁育场的30余只鸵鸟因不堪忍受拆迁噪音的“骚扰”而撞墙身亡一事。时至今日,这一引起读者和媒体广为关注的事件有了 新的进展,1月8日,和平村五户居民决定用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事件:房倒人伤皆因拆迁 和平村的一位居民告诉记者,去年10月19日、10月27日和11月11日,和平村的20余户居民做梦也未想 到自己的房屋被夷为平地。那几日,沈阳和信集团的一位负责人带领许多人,动用铲车强行拆迁,那几户居民的物品遭到不同 程度的损坏。为阻止拆迁,居民有七、八人被打,其中一人伤势较重。 现在事情虽已过去两个多月,但仍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矛盾愈演愈烈。其中的五户居民无奈之下 ,委托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他们讨回公道。 焦点:民居成为违章建筑? 2003年,有关部门决定将位于皇姑区的塔湾钢材市场整体搬迁至京沈铁路边的于洪区北陵乡和平村附近。于洪区 执法部门出具的《关于限期拆除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清理违法占地的通告》中规定:清除范围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 铁西、东陵、于洪和浑南开发区内规划为绿化用地上的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 为此,居民们提出质疑:当初沈阳和信集团派人拆除房屋之前,并未事先发布《通告》,而且和信集团只是用地修建 钢材市场,不是“绿化用地”。另外,居民住房和土地都是属于村里的,怎么能说成是违章建筑?再说,和信集团根本也不是 什么执法部门,他们强拆民房究竟是何道理?” 律师:未经认定不能拆迁 在居民们提供的一张《索赔名单》中记者看到,养殖户张书旺家的鸵鸟共计死亡13只,其身价为1500元一只; 养殖户付正武要求赔偿四万余元;养殖户冯桂春家的围墙损坏20余米,果树死亡20棵,总计损失上万元…… 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陆律师就此发表意见说,此案的焦点在于这些居民的住房和用地是否是违章建筑。强制拆除违 章建筑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当事人的房屋是否是违章建筑,只有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才有权认定。如果房屋未经过城市规划 管理部门的认定即被随意定为违章建筑而强行拆迁,其行为便是对公民财产的一种侵犯。因此,五户居民提出索赔要求,应该 是一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正当行为。 此事究竟谁是谁非?本报将继续关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