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假酒案至今难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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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0:0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2003年农历中秋前,朱某在山东泰安的康健酒水门市部前后4次买了28箱茅台酒,准备节日期间出售,事后发现这些茅台酒是假的。案发后,负责办案的泰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给受害人出的主意是让他把假酒再转手卖出去。受害人没同意倒卖假酒,没想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干部决定把贴了该局“保真标”的假茅台酒要高价买回去,但消费者不干,要求按照《消法》规定处理。 消费者买到假茅台,质监局愿意花高价收购回去,如果不是知情人,会非常感激执法部门对消费者的“体恤”。但事后得知,质监局干部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假茅台酒案与泰安市质监局的某些工作人员有关。这批酒的“保真标”就是由官方颁发的证明。假茅台酒瓶上贴了保真标,等于是执法部门以自己的信誉向消费者担了保。 那么质监局“买”假酒,甚至用高价买假酒的目的是什么?有人分析是为了捂盖子、保名声,免除单位责任人受处分。但笔者要问的是,买假酒的钱从哪儿来呢?是向市财政打报告申请拨款,还是先内部集资,等过了这阵风再偷偷卖出去?保真标还贴在这批茅台酒上吗?据说,这批保真标假茅台还没有得到最终解决,让笔者提心的是,泰安市场上还有多少这样的假货,其它地方有没有这样的假货,特别是由质监局贴了保真标识的。春节快到了,家家饮酒,家家还有其它的消费,购物者大多先检查商品的标识,泰安市场出了这样的事,那些标识还能让人放心吗? 假酒牵扯出来的是假稽查、假执法、假处理。一连串的“假”字,无疑都是在考问我们的执法诚信。如果执法部门没了诚信,消费者的权益还如何保障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