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刑事审判史上出现罕见一幕 法官窃贼齐往超市“看录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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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0:14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汪自力报道在公安预审、检察调查阶段,他都是“零口供”。但面对电子监控录像上自己的“形象”,还是认了罪。昨天上午,无锡市南长区法院充分利用证据,审判了一起超市盗窃疑案。 去年9月10日夜,在悦福超市二楼摄像机柜台,营业员突然发现用螺丝固定在柜台上出样的一只松下GS50摄像机(价值5890元)不翼而飞。 警方接报后,立即与该超市电子监控人员调出当晚所有监控录像,很快发现19时许该柜台前有3名顾客活动异常,其中一个男子穿黄短袖、一个男子格子装,另一个是孕妇。录像机系被孕妇所拿。第二天,该超市保安在商场人流中又发现了“格子装”,当即将其扭获。之后又发生戏剧性一幕,当公安人员在看守所提审“格子装”时,意外发现跟着他所委托律师的人正是“黄短袖”。 昨天的庭审焦点在于第一被告“黄短袖”俞晓俊(24岁,安徽铜陵人)在公安预审、检察调查阶段都拒不承认自己与盗窃摄像机有关。而窃走摄像机的那个孕妇,至今未能归案。第二被告宋业刚(34岁,江苏丹徒人)被控的犯罪主要是“望风”。庭审中,俞晓俊有了部分认罪表现,但对自己旋松摄像机固定螺丝的行为含糊推托;宋业刚则不承认自己担当了“望风”责任。检方抛出了致命证据:电子监控摄下的录像。于是,无锡刑事审判史上罕见的一幕出现了:合议庭全体成员及控、辩双方,法警押解下的两被告人,全体乘车开赴悦福超市。在电子监控室里现场重放当时录像。随着一帧帧画面的滚动,案发时刻得以重现,3个作案人的相互应合,甚至眉目顾盼都一一在目。 再度回到法庭,俞晓俊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宋业刚也表示,自己出于无知确实答应俞晓俊为那孕妇望风。法庭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6个月,各判罚金5000元。有关人士表示,重证据、不轻信口供,是我国刑诉法的基本原则。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只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一样可以定罪。这件案件的审理,标志着无锡公检法机构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利用现代证据定罪量刑打击犯罪的水平得到提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