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下承诺 却又反悔 超群公司 输了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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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0日15:08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海淀法院审结了超群公司违反购买一台该公司电脑考上重点中学奖励3000元承诺的合同纠纷案,原告怀柔一中学生小明告赢了北京超群安腾科技有限公司。 2001年2月11日,小明与超群科技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如果小明购买超群公司生产的电脑一台,他若考取包括怀柔一中在内的31所重点中学中的任何一所,超群科技公司将支付小明3000元的助学金。双方签订协议后,小明如约购买了超群公司的一台电脑,后小明 超群科技公司在庭审中,对小明在该公司购买电脑以及考取怀柔一中的事实无异议。但其称,根据合同约定小明在领取助学金时,必须向超群公司提供包括发票在内的各种证明文件,因其无法提供发票,所以该公司不能向其支付3000元助学金。 法院认为,小明与超群科技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体现,现协议中规定的两个条件小明均已具备,所以超群科技公司有义务向小明支付3000元助学金。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