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仿冒“长城”干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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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00:10 半岛晨报 | |
晨报讯 (徐熙成 张勇 记者黄晔楠见习记者王天军)“新长城”、“世纪长城”、“经典长城”……各种“长城”字样的干红葡萄酒一起在柜台销售。这可不是“长城”干红葡萄酒的新产品,而是仿冒的。 昨天,大连市旅顺口工商分局对此开展了专项检查,并查扣了一批仿冒品。 近日,一些商家趁春节来临,市场对葡萄酒需求量增大之机,打起了仿冒“长城”干红葡萄酒的主意,生产、销售一批仿冒品。据了解,“长城”干红葡萄酒是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授权的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华夏葡萄酒酿造有限公司、烟台中粮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所生产,“长城”两字的中文各种字体、“长城”英文各种字体、“长城”图案是注册商标,企业拥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正宗“长城”干红葡萄酒包装上除有正规的注册商标外,还标有“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监制”字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七章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上述仿冒品不但侵犯了“长城”干红葡萄酒注册商标专用权,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对此,工商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鉴别并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