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去治疗 不料成盲人 失明十多年 讨回五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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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02:06 三秦都市报 | |
“我怎么也想不到,看眼病反而会把眼睛看瞎!我现在做梦都想看看孩子们的笑脸,看看校园里的红花绿草呀。”元月9日,严大妈泣不成声地说这些话时,她的老伴和儿子也在一旁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手术后她近乎失明 1988年下半年,在咸阳市永寿县一所小学任副校长的严女士每隔一段时间就觉得眼睛干涩,并伴有头痛。在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检查后诊断为青光眼。1989年元月5日,她住进了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眼科二病区。当时的视力为右眼0.7,左眼1.0。先后为两只眼睛做了手术后,没想到看东西时,眼前却总有一片白雾,并伴有头痛和眼痛,眼压也高,在医院用了段时间的药,2月25日,她被医生劝说出了院。4月7日,因为一直头痛、眼痛,看不清东西,她第二次住进了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的眼科,此时,她的视力为右眼0.1,左眼0.4,住了十几天院,头痛减轻了,医生告诉她,视力恢复需要一个过程,于是严女士又一次出了院。 在家休养视力不但没有好转,严女士反而发现自己的视力几乎消失了。5月10日,带着惊恐不安的情绪,她又一次找到了为自己做手术的科室,检查结果却是需要做白内障手术,但需要等白内障成熟后再做手术。 1989年9月11日,她又一次躺到了手术台上,只是右眼已出现了萎缩,无法手术了,左眼做了白内障手术后,带着一线希望,严女士回到家继续疗养。 绝望中法律为她送来了光明 1990年,孩子们凑钱把母亲送到北京,找到了北京同仁医院一位从美国留学回来的张教授,但教授的诊断却无疑是给她的眼睛判了死刑,严女士当即就绝望地大哭起来。 从北京回来,第四人民医院的大夫们也对严女士表示同情,他们告诉严女士:“我们的心情和你一样,但手术后的意外情况是谁都无法预料的。”1991年8月,严女士从市、县残联领到了视力二级盲的一级残疾证。 1991年起为了给自己讨个公道,她来到法院准备起诉第四人民医院,却因为医疗鉴定的取证等原因无法立案。 2002年3月,一位在法院工作的同志告诉严女士,4月份起,最高人民法院就有了“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4月2日,严女士把自己的诉状递到了法院。2002年9月,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被告方,“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依法承担赔偿严女士损失的责任。被告方不服,上诉到了中级人民法院,经新城区人民法院再次审理,认为西安市第四人民医院负有医疗过错责任,应付给严女士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等合计50587.65元。 当年45岁的中年妇女成了一个59岁的大妈,终于赢了这场官司,这对于永远陷入黑暗世界的严女士来说多少是一些安慰。但家人却认为母亲从一个精明能干的副校长一下子沦为一个双目失明的残疾人,5万多元钱的赔偿还是太少了,他们决心继续用法律的手段为母亲讨个公道。 文/图 本报记者 虹红 实习生 刘建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