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未成先被告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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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09:49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10日讯(记者 陈新坦) 日前,本报不断接到热线反映,有的员工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急于更换新的岗位,而同时自己也被卷入了与原来公司的违约官司中。而另据了解,2003年本市市内四区的老板因员工跳槽而起诉员工索要违约金的案件比2002年猛增了五成。 市民张平(化名)打来电话说,他原来在香港中路一知名企业工作,去年7月,他看好 对此,市南区民一庭副庭长叶长青分析说,随着当前人才环境的宽松,人们选择就业的空间和余地明显扩大了,而多数人也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适合自己或待遇更优厚的单位就业,已经成为一种潮流,这一现象充分说明了社会的进步。 他认为,跳槽虽然是劳动者的自由,但若不计后果换工作却往往给跳槽者造成被动。多数换工作者常常会为此支付原单位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违约金,频繁换工作还容易造成个人的诚信度降低,面临档案转移等问题。他提醒有意想跳槽者要充分考虑到后果,谨慎对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