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反贪局长大肆贪污 包二奶"成家"还生一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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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1日15:1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月11日电曾先后担任湖北省黄冈市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监所检察处处长的陈友斌,日前被黄梅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诈骗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陈不服,已提出上诉。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两年多前,省检察院在立案侦查一起重大走私案时,发现内部有人给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经查,被抽调到省检察院办案的陈友斌有重大嫌疑。省检察院迅 法院审理认定:1997年12月,陈友斌带队查办一起诈骗案时,从追回的赃款中贪污6.2万元人民币、1.5万元港币;1998年至2001年,陈先后多次借口帮有关涉案人员疏通关系,诈骗他人现金近20万元;1998年下半年至2000年7月,陈伙同他人买卖汽车行车证、牌照4套,从中渔利。 此外,已有妻儿的陈友斌在武昌某酒店结识一名四川小姐后,公开与该女在武昌南湖购房同居,并生下一女。 6日下午,记者和已经沦为阶下囚的黄冈市检察院反贪局原副局长陈友斌作了简短交谈。陈说:记者来了正好,希望新闻媒体曝曝光,我认为我没有罪,二审会有一个公正的判决。谈到家庭问题(包“二奶”)时,陈说:和女朋友在一起照个像有什么问题?说我有两个女人是“莫须有”的,这些问题我不想谈。 陈友斌真像他自己说的那样“没有罪”吗?办案人员介绍说:陈的反侦查能力特别强,基本上是“零口供”,但法院认定的每笔事实,都有铁证! 给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 1997年春,陈友斌随黄冈市一家私营企业的经理张勤德到湖北省长江油脂公司去玩,认识了该公司总经理赵泽文、贸易部经理张耘(均另处)。该公司要带巨款到广州购买食油,邀请陈带人带枪“护送”,从此他们关系密切起来。 2000年5月,省检察院调查长江油脂公司走私食用油的问题,赵泽文把陈友斌请来出谋划策。陈答应帮助活动。 2001年7月13日,省检察院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长江油脂公司走私和赵泽文、张耘等人的经济犯罪问题。赵泽文给陈友斌打电话,陈随后了解到国家审计署武汉办事处对长江油脂公司列出了走私、公款个人炒股等4个问题。陈将这一情况告诉了赵,并说赵等人的问题还是谁谁告的。赵即委托陈积极帮忙“活动’,许诺事成后给陈好处。 此后,陈友斌多次向赵泽文、张耘、张勤德传授对抗询问的“技巧”。2001年7月下旬,在武昌一家酒店,陈友斌说:“你们对我说真话,到底做了哪些违法的事?”赵泽文说主要是用公款个人炒股。陈说:“这是挪用公款的行为,是要坐牢的。如果叫张勤德顶着,就没事。他是个体户,不构成挪用公款。”按陈的安排,赵泽文、张耘、张勤德更换了炒股时的借款合同,张勤德将股票资金运转情况抄录在笔记本中。在被初次讯问时,张耘、张勤德均按此计划作了虚假供述。 2001年8月,赵泽文因心理压力过大,想去自首。陈对赵说:“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你的心理素质不好。你莫怕,有我在就有你在。” 伸手要钱帮人“消灾” 陈友斌帮助犯罪嫌疑人逃避处罚,其目的当然不是为了讲“哥们义气”。从2000年5月到2001年10月间,陈以打点有关人员等借口,先后8次索要赵泽文等人现金16万元。 赵泽文等人“挨宰”的同时也“留了一手”。2001年8月7日,陈假称“要到省检察院找几位关键人”,下午4时许,赵泽文、张勤德带着5万元在武昌某酒店等陈会面。张对赵说:“陈友斌爱‘日白’(撒谎),他是自己在搞钱。我们去买个录音机,把给钱他的过程录下来,要死大家一块死。”张即购买了一部声控录音机。在酒店,张先打开录音机,然后拿出4万元放在陈身旁的床上。陈拿起钱往信封中边装边说:“这个(1万元)是送给批捕处×处长,这个是送给反贪局×处长,这个是送给干部处×处长,这个是送给反贪局×××。”录音后来成了陈受贿的证据。 大肆利用职务之便捞钱 1998年,陈在办案时掌握了团风县公安局民警吴某的违规行为,对吴谎称省公安厅要查处吴,并要关吴及其局长、政委的禁闭,他可以找人去说情,从中骗取吴2万元。 2000年10月,在黄州监狱服刑的犯人谢某想转入市内看守所,托人找到时任监所检察处处长的陈友斌。当年12月,陈违规将谢转入第三看守所,办理此事过程中“结算”各种费用近2万元。 2000年下半年,一名赖姓外商托人找到陈友斌处里的司机,想买一副“奔驰”汽车证照。陈说:“法院有辆奔驰车,先补一套手续再说。”随后,陈填写了牌照遗失申报表,并在黄冈中院通过办公室主任田某盖上公章,补办了一副牌照及证件,后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赖某,陈与司机各分得4.5万元。 2001年9月,原黄冈市供销社主任晏某受到审查,晏的朋友和妻子请陈帮忙把晏“救”出来,陈答应后,虚构找省纪委办案同志、给省纪委的人买手机等由头,分次骗取现金1.79万元。 包“二奶”生下一女 查办陈案的检察官说:同事们为陈友斌总结了4个“基本”:基本不学习,基本不上班,基本不回家,基本说假话。案发后,陈的妻子还找检察长哭诉,说丈夫“一心扑在办案上,连家都很少回”,她哪里知道,陈在武汉包了“二奶”! 1998年陈友斌在武昌一酒店结识服务小姐朱某(1978年生,四川江津人),1999年花十几万元在武昌南湖花园购买了一套住房与朱共同生活,“成家”时还请朱的朋友聚会。2001年朱某生下一女婴,分娩住院时陈经常陪护,其女出生证明父亲一栏填的“陈斌”。朱的父母来汉,陈友斌喊他们为“爸爸、妈妈”。陈经常开着黄冈检察院的“鄂JB008警”车出入小区,在小区管理人员及邻居眼中这里俨然是有老有小、有夫有妻的一家人。朱某的母亲对人也称自己的女婿姓陈,在黄冈检察院工作。 陈友斌落网后,专案人员查封了其在南湖花园的住处,朱某已经取走9万元现金带着女儿离开,专案人员发现了尚未带走的近30万元存款,还有陈、朱在北京、上海、西藏等地留下的大量合影。朱某女儿还有“准生证”,据陈交待,是花50元在地摊上买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