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不足却要求补交面积 房地产商要赔业主买房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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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01:5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谢德良)北京京奥房地产公司发出《补交面积差价函》后,赵女士以对方没有提供实测面积数据为由拒绝给付。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裁决房地产公司返还赵女士购房款并支付利息。 赵女士在北京仲裁委辩称,2000年4月19日,她和京奥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当时暂测面积为263.2平方米,总价款2683410元,如果实测面积超过这个数就补足差额。双方 京奥公司辩称,经过实测,他们向赵女士发出了《补交面积差价函》,要求她在2002年5月31日前交纳差价款,但是赵一直不予理睬。2003年5月16日,他们向赵女士发出产权办证通知,但对方拒绝办理过户手续。为此,京奥公司请求仲裁委裁决赵女士补交差额和利息。 北京市仲裁委认定,京奥房地产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交实测面积的行为构成违约,赵女士不支付差价的行为应该获得法律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件的相关司法解释,开发商应该承担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责任,要求房地产公司返还赵女士购房款268万余元,同时支付利息。 昨天,赵女士表示,仲裁制度是一裁终局,对方如果不按裁决执行,她将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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