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淫多名幼女 老色鬼被判刑八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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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1:0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赵君辉通讯员徐琼)持续作案10年,奸淫多名幼女的老色鬼王家沛,近日,被武隆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这是记者昨日从武隆县人民检察院获得的消息。 61岁的王家沛系重庆市武隆县和顺乡农民,经常到附近沙子沱煤矿捡垃圾。在矿区内,王专门以小女孩为作案目标,以给少量现金和零食的方式哄骗至隐蔽处实施强奸。 去年6月11日中午,王家沛捡完垃圾后在沙子沱煤矿十字路口躲雨。此时11岁娟子(化名)从马路上下来,王将娟子哄骗到该煤矿洗澡室排污沟的暗道里,对其实施了奸淫。正在作案时,娟子的父母赶到将其扭送公安机关。据查,王还于2001年下半年至去年6月期间,在沙子沱煤矿矿区生活煤仓、地道、高烟囱、子弟校后面垃圾堆等处,先后9次对娟子实施了奸污。 据王家沛交代,他于1993年在自己的租赁房内,对一年仅5岁的小女孩实施了奸污,还先后对3名5—12岁的小女孩强奸未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