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恢复 3月1日起正式受理仲裁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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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1:07 海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姚莉莉通讯员余干珠)记者日前从省人事劳动保障厅获悉,从3月1日起,省属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将恢复由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届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将能更及时地得到解决。 从1995年起,由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采用属地管理方式,我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撤销。但近年来,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省属单位的劳动仲裁案件越来越多,占到了海口 据了解,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人劳厅政策法规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预防、调解、仲裁驻海口地区的中央单位、省直属单位、在省以上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并驻海口地区的单位劳动争议,对全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对全省范围内重大、疑难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进行指导等。 作者:姚莉莉 余干珠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