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纠纷未解无钱回家过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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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1:35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 昨日,江西人冯某打进本报热线13959900888,称他由于与合作者起纠纷而无法回家过年。 福建福鼎的郑某和江西东乡的冯某,两人达成共同在石狮开服装加工厂的合作协议,合作经营年限为2003年和2004年,甲方郑某占2/3股份,乙方冯某占1/3。第一年的合作不尽人意,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共同经营、共同管理的原则,违背了领款(加工费)等须双 冯某于10日购买了11日返乡的车票回厂后,郑某告知冯某,下午1点到银行取款后退回冯某的股份。下午3点,冯某电话追问,郑某称银行排队取款的人太多。4点时,郑某突然打电话说,他已在回家乡福鼎的车上了。股金不还,分红不给,缓兵之计又金蝉脱壳,令冯某走投无路。十分沮丧的冯某,过年有家不能回,他说只能等春节后郑某回来再解决。(曾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