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通是否“因噎废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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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12:19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记者从地铁售票窗口了解到,明天开始,无论单位还是个人,购买一卡通或充值一卡通时,只要超过两百元,就只能拿到收据而没有发票。据说,这是上海公共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取消团购发票的具体做法。可因为一卡通公司一直没有关于“团购”的具体解释,也没有相应的措施,只好简单地对200元以上的消费一律采取“取消发票”的做法。 曾有媒体报道,“为规范票据制度”,“公共交通卡将取消团购发票,目的是让公款 昨天,记者随机采访了16位持有一卡通的乘客。81%的人认为,发票是国家赋予消费者的权利,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是消费者,一卡通公司不给发票没道理。 58岁的周先生说:“杜绝不正之风要从根本上制约,取消发票怎么可能杜绝?”有两位先生异口同声地对记者说:“取消了发票,谁来监督一卡通公司的税收?我担心,如果商家都取消发票,国家税收监督和管理就会出现漏洞,本来已经规范的市场将被搅乱了。” “从消费者自我保护方面来讲,发票和收据的效力是一样的。”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邵鸣律师说,但他对取消团购发票也表示不能理解。他说,单位当然可以成为一卡通的使用对象,一卡通里面已经有国家相应的附加税,不给单位团购发票的规定不合理。 从财务管理方面来讲,发票与收据的效力是截然不同的。主任注册会计师林东模说:“发票是最主要、最基本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国家会计准则规定,无论销售什么,无论对单位还是个人,商家都需要给付发票,任何收据不能代替发票的作用。取消团购发票没道理,200元以上不给发票就更不可思议了。” 公务员小厉说:“发票具有监督管理职能,可以更好地维护税收秩序和经济秩序,取消了发票,对谁有益呢?” (记者刘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