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抢劫刀伤女青年 良心发现送其回家被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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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2日20:21 大连晚报 | |
外地大学生在连持刀抢劫,见女青年被自己所伤良心发现,送女青年回家落网被从轻处罚 本报记者 静河 本报讯 外地大学毕业生吴阳由于网恋到大连与女网友见面后,被骗得分文没有。吴 22岁的吴阳是辽宁盘锦人,大学毕业。去年7月上旬,吴阳与一大连女网友发生了网恋,一片痴情地赶到大连与女网友见面,却被女网友将身上带的钱全部骗走。吴阳连回家的路费都没有了,他思来想去,只能是抢一把钱,有了路费就回家。 2003年7月19日零时许,吴阳在秀月街附近,见一女青年小寻(化名)单身路过此处,吴阳尾随她至一僻静处,拔出事先准备好的刀子逼住小寻,向她要钱。小寻从背包中抽出一张10元面额的人民币递给吴阳,吴阳让小寻交出手机,小寻随手将手中拿的方便面砸向吴阳,随后与吴阳厮打,厮打中,小寻的双手被刀划破。吴阳把小寻摁倒在地,发现小寻双手流血,马上松开手让小寻坐了起来,吴阳把抢到的10元钱主动还给小寻,提出让小寻到医院看伤。小寻问他为什么抢钱。当听了吴阳的遭遇后,小寻让吴阳随着自己回家。 到小寻家后,小寻的父母让吴阳在家中,带着女儿到医院治疗伤口。小寻的一位亲属在医院听完事情经过,返回家中报警。吴阳被赶到的警察抓获。吴阳对自己的犯罪经过供认不讳,主动赔偿了小寻的医疗费用等。经过法医鉴定,小寻的伤属于轻微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阳抢劫的犯罪行为已实施终了,犯罪结果已发生,不具备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被告人虽然有机会逃跑没有逃跑,但没有主动、直接向警方投案自首。被告人在案发后认罪态度好,悔罪表现突出,能积极赔偿被抢人并取得被抢人的谅解,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