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房产卖两次 法院和拍卖公司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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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07:35 荆楚在线-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姬栋)从拍卖会上购得的房屋,法院又卖给了别人,荆州一竞买者为此将法院及拍卖公司告上法庭。昨日获悉,江陵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拍卖公司返还购房款并赔偿相应损失,沙市区法院不承担民事责任。 审理查明:2001年8月,沙市区法院查封了5间门面,并委托荆州市贸发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同年11月,原告宋必华从拍卖会上购得这5间门面。但后来,沙市区法院又将这5间门 沙市区法院辩称,1998年,该房屋主人已将房屋抵押给5名下岗职工。如果强制迁出,达不到保持稳定的社会效果。 江陵法院认为,拍卖公司未按约定交付拍卖房屋,应返还购房款并赔付相应损失;沙市区法院是审判机关,其强制执行活动是司法行为,不具可诉性,因此不承担民事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