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自燃”不给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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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3日11:06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才开了两年半的汽车在自家门前突然起火,保险公司以其系“自燃”为由,拒绝赔偿。车主日前将为该车保险的某保险公司告至法院。 昨天,无锡华庄明珠装潢字牌服务部业主袁先生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2001年3月,他以服务部名义购买了一辆捷达轿车,连办牌照用了约15万元。去年3月6日,向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综合险等7个险种。 去年10月13日晚上10时30分许,袁先生已经在服务部的楼上睡觉,突然听见楼下有异响,赶忙跑下来看,透过玻璃发现自己的车子引擎盖上在冒烟……无锡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根据省公安厅对有关送检材料的司法鉴定,12月9日作出《火灾原因、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书》,认为该车起火系因车辆故障引起。12月30日,保险公司方面发出通知,认为发生火灾是“由于‘自燃’原因发生”,投保险种里并未包含“自燃损失险”,故拒绝理赔。 袁先生认为,保险公司由“车辆故障”推出“自燃”的结论,实在难以接受,经协商未果,他不得不求助于法律。本月7日,崇安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这一案件。(汪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