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先赔钱 再查责任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1:50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李光德)昨日,记者从市农业局获悉,从今年起,只要在农贸市场买的猪肉中含有瘦肉精的,政府首先按照所买猪肉价格的一至三倍向市民进行赔付后,再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我市实施放心肉工程以来,市农业局受市政府之托于2002年3月15日向市民作出承诺,市民在农贸市场买到病死猪肉,或所买猪肉中含有动物传染病的,可向经销商索取肉品销售证明单,然后向市场动物防疫监督人员或当地防疫机构咨询并索赔,索赔标准为所买肉品价格的三倍以内。今年,政府扩大放心肉的承诺范围,将无瘦肉精、无寄生虫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