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械广告不能作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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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2:24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刘洁)企业发布虚假药械广告、媒体登载虚假药械广告会直接误导消费者,严重的还会造成人身伤害。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省政府纠风办、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1月12日做出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打击虚假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广告和违法发布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我省目前存在问题 目前我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发布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企业在发布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广告时存在擅自篡改审批内容、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使用过期广告审批文号、伪造广告审批文号等问题,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媒体落实责任制 针对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广告过多过滥情况,药监部门和工商部门都进行了认真查处,但一些媒体受经济利益驱动,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虚假广告,对此三部门在这次治理行动中,要求各新闻媒体建立、落实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制,加强对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工作的领导。 已审广告上网公布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广告内容的审批把关,以确保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科学性。今后,通过审批的广告将及时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对不依法履行审查职责、批准发布的广告有虚假内容或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内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商部门加强监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违法广告的监管,切实把好广告监督关。主要负责建立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广告检查工作制度和对主要媒体进行监控,对大量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体要坚决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暂停其广告发布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有关部门移交或群众举报的违法广告要件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举报者反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