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者挥铁锹大闹 保安抄警棍将其眼睛打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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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2:26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通州讯 (记者崔冠怡 通讯员张涛) 某公园一名保安与两名在公园湖边钓鱼的游客发生纠纷,一名游客抄起了铁锹,保安用警棍挡铁锹时不慎将其眼部打伤,致使其右眼失明。日前,该保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情回放:抄橡胶警棍挡铁锹 2003年6月11日下午,某公园保安耿克印、孟庆建、岳伯崇将违反公园“禁止钓鱼”规定、在湖边钓鱼的岳磊、曹占华二人带到保安值班室。保安队长许艳飞没收了岳磊、曹占华的鱼具。又在争抢鱼竿时,岳磊的手被鱼钩划伤,他说:“这事你一定得给我个说法”。双方在保安室门口发生了争执,保安员孟庆建与岳磊动起手来,曹占华拿起保安室旁边自行车车棚内的铁锹要殴打保安。另一名保安员李奉国见此情形立刻拿起警棍去挡铁锹,却误伤了岳磊的右眼。造成其右眼无光感、无手动。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法院审理: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通州区法院认为,李奉国应当预见在双方人数众多且近距离接触打斗情况下,挥动警棍会发生危害后果,却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在拿起橡胶警棍遮挡他人举起的铁锹过程中,致别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李奉国自愿认罪以及本案其他具体情节,对其可酌予从轻处罚。判决李奉国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没收橡胶警棍等涉案物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