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抢劫被“赦免”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3:33 山西晚报 | |
本报1月13日讯(记者康景林)今天,省城一名参与抢劫的14岁少年被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后,同时接受了学校、家长、户籍所在村委及检察机关的帮教。对未成年人采取这种帮教形式在我省检察机关尚属首次。 去年7月,14岁的白某与另外3名未成年人在省城万柏林区抢劫3名少年3.8元。本案中,白某起到了次要作用,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白某的家人和3名被害少年达成了民事赔 今日上午,由白某的家长、就读学校负责人户籍所在村委以及万柏林检察院起诉处组成的帮教小组与白某围座而坐,按事先制订好的帮教方案,各方对这一误入歧途的孩子循循善诱。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