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和封店是否有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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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4:14 时代商报 | |
辽展一业户因晚闭煤油炉受到治安办惩处罚款和封店是否有理? 1月11日,在辽展时装城经营的业户王先生向本报反映,因晚闭了一会儿煤油炉治安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罚他钱,王先生没交钱,结果当天档口被封了,王先生抱怨道:“他们有什么权力这么做?眼看要过年了,档口被封,谁来赔偿我的损失?”闭煤油炉 引发争执 昨日中午,记者来到王先生的档口,见到档口已被封上“停业整顿”的封条。档口业主王先生讲,1月9日下午4点半左右,他的女朋友左小姐正准备下班。正在这时,一位穿着便装的辽展工作人员刘某来到档口前,对左小姐说:“到点了,把煤油炉闭了。”“我换完衣服洗完手再闭。”左小姐答道。“时装城有规定,4点半闭煤油炉,你不知道吗?快点闭了!”刘某再次强调了一遍。“我洗完手再闭。”左小姐也坚持着自己的做法。左小姐对记者讲,正在这时,她看到刘先生来到档口里要把煤油炉拿走,便急忙上前制止并与其争吵起来。白天放话晚上封店 事发之后,王先生来到辽展时装城治安办公室,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要罚他钱,10日早上,王先生来到档口见到,店已被封,便和左小姐来到治安办。治安办杨科长说他们,辱骂工作人员,无理取闹,要罚款2000元,并让他11日来交罚款。 听过王先生的讲述,记者和王先生、左小姐来到了辽展时装城治安办公室,当时办公室里只有那位张先生在场,王先生问道:“还要罚钱吗?”张先生肯定地说:“当然得罚了,只有把罚款交了,档口才能重新开业,否则店要一直封下去。”并拿出了一份“辽展时装城、商场、业户安全经营责任书”,记者见到,上面的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第四条规定:“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无理取闹者,罚款2000元。”辽展时装城冬季煤油炉使用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业户晚5点下班,煤油炉关闭时间为下班前半小时,要认真检查油炉是否熄灭,确认后,将油炉放置门口处(检查人员视线范围内),方可离开,违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通报批评。”王先生说,他是和辽展时装城签订了这样一份协议,但还是觉得冤枉。罚款有理封店不对 就此事记者向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做了咨询,杨律师介绍说,业主与服装城之间是租赁合同关系,作为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就此事如果双方在事先有合同约定,当一方违反此约定时,另一方有权利根据合同的规定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应采用合法的途径寻求解决,双方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得采用非法的强制手段影响对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就此事来说,辽展时装城治安办公室可以按合同规定罚款,但用封档口的行为来强制罚款超出了合同规定范围,是不妥当的。本报记者 潘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