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罪犯昨伏法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6:2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昨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7案数名罪犯进行宣判,抢劫、绑架犯马海宾、张育涛等一批严重违法犯罪分子被执行死刑。 2002年10月6日下午,马海宾、张育涛等人租用周某的面包车,行驶途中,马、张二犯用尼龙绳勒住周的脖子和双手,用灭火器砸周的头部,并用刀照周头、颈、肩部连砍数刀致周死亡,抢得昌河面包车及手机等物品。次日凌晨,马、张等人将抢得的昌河车开至荥阳市 2002年7月至10月间,罪犯王朝辉伙同他人在登封市白坪乡、大金店镇、石道乡等地,持菜刀、匕首等凶器,入户抢劫5次,抢劫财物价值5000余元,抢劫中致伤一人。罪犯王朝辉多次入户劫取他人财物,又系累犯,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判处抢劫犯王朝辉死刑。 宣判后,死刑犯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记者 赵珊) 线索提供 张今臣 宋红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