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房屋拆迁如何补偿 解读武汉征地拆迁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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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6:46 荆楚在线-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郭会桥报道:记者昨从武汉市规划局获悉,从下月1日起,该市“城中村”以及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补偿将进行重大调整。 村民房屋拆迁可选货币或房子 中环线以内的村民住宅,被拆迁户可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或以房屋产权方式安置;具备 中环线以外的村民住宅,被拆迁户可选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另辟宅基地进行安置。 村民房屋拆迁后,若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拆除户可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 拆迁补偿面积如何认定 拆迁补偿中房屋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以房产“两证”为准,未取得两证的,以合法批准的面积为准。被拆迁房屋的占地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被拆迁户在本市范围内无其他住房的,被拆迁房屋按60平方米认定。 拆迁补偿费包括哪些 除了拆迁补偿费外,被拆迁户还应获得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提供过渡房。具体标准按拆迁部门规定执行。 此外,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户支付被拆迁房屋电话、空调、水表、电表、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等设施的迁移补偿费。 征地补偿标准提高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郭会桥报道:昨从武汉市规划局获悉,从下月1日起,《武汉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开始执行。届时,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并明确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的,不得强行使用集体土地。 据介绍,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及其他附着物(含建、构筑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新补偿标准规定,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征用园林、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的,按邻近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倍补偿。 自征地公告公布之日起,被征用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种、抢建。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此外,可适量增加安置补助费,村民可参加社会保险。 三种方式登录“规划国土在线”网 最近,不少读者来电询问,怎样登录“规划国土在线”网。据了解,目前,有三种方式可登录该网站。 第一种,直接输入网站名称www.wpl.gov.cn或者www.digitalwuhan.gov.cn;第二种,通过“中国·武汉”政务门户网站(www.wuhan.net.cn/wuhan/gov/),进入武汉市规划国土局;第三种,通过搜索引擎,输入“数字武汉”、“武汉市规划国土局”。 (郭会桥欧阳汉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