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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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7:11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
禹振华 经过几天的发展,中国足协与《足球》报之间的争端已有升级之势,双方均通过自己的渠道发布针锋相对的言论,大有将争端进行到底的决心。 中国足协通过体总网发表言论,强调要《旗帜鲜明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足球 其实,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两家说的好像不是一档事:《足球》报议论的核心是中国足协无权取消他们的采访权;中国足协强调的是《足球》报发表了严重失实报道。 有意思的是,中国足协为何会对一篇“失实报道”如此大动干戈?因为媒体在运作过程中不可能一句错话都不讲,一点错误都不犯。如果这样较真的话,媒体的监督权就无从谈起了。 个中缘由只怕还是利益作祟!中国足协虽是一个社会团体,但实际上履行的是半官方机构的公共权力,其从事的事业也涉及到公共利益,绝不能简单把自己放在商业组织的位置上。不能履行权力就代表中国足球公共事业,获取利益就变成了一个民间组织!不同的时候摆出不同的标准,往往是不作为和腐败的根源。 按照国际惯例,在职业足球范畴中,足协是无权对联赛指手画脚的。但中国足协偏不,在巨大商业利益的驱动下,中国足协始终放不下市场这块大得诱人的蛋糕。因此,中国职业足球走上市场化改革之后,历经十年甲A联赛,中国足球职业联盟至今也没能出炉。如今,“甲A”改成更加虚无缥缈的“中超”,搭建职业足球联盟仍还只停留在媒体和球迷的口中。为什么?就因为成立中国足球职业联盟,足协就失去了对足球市场的调控权! 中国足协很满足目前的既得利益,自然也不愿有人去触及那根最敏感的神经:你说“不良”,那就是对现状的否定,对中国足协的否定!火都烧到自家的眉头上来了,中国足协能不大为光火?其实,评论中国足球资产的“不良”,从全兴、平安、万达到现在的红塔、中远的相继退出,早已不是第一次了。“不良”还是“良”,自有社会公论。自己认定是“良”当然可以,但如果还要强逼别人说“良”,就如同阿Q既不许别人说“疤”这个字,连“光”、“亮”等话也说不得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