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法律援助遭拒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7:43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就长沙市对外经济贸易茶叶公司与某房地产公司发生拆迁补偿纠纷,向省司法厅厅长周敦扣申请法律援助一事,于昨日专门复函,详细说明了不能向该公司提供法律援助的理由及不予援助的法律依据。 2003年12月18日,长沙市对外经济贸易茶叶公司致函省司法厅厅长周敦扣。该公司称,该公司于1985年4月办理了芙蓉区马王堆乡火炬村火炬木柴加工场及其4.46亩土地的转让 对此,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予以了拒绝。昨日上午,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许光汉根据我国《法律援助条例》有关规定作出解释:法律援助对象系经济困难的公民,而不是经济困难的单位,明确表示企业法人不属法律援助对象。记者 王冠华 实习生 曾 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