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教师愿出钱保偷吃天价葡萄的民工回家过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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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09:4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北京娱乐信报 昨天,记者从海淀检察院了解到,“天价葡萄案”又有了新进展。两个星期前,海淀检察院已将天价葡萄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被海淀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的李高尚等三名民工目前还被关押在海淀看守所。这是检察机关第一次对此案进行退回补充侦查。清华的一位老师愿意拿出1.3万元,想保出这三名民工,让他们能回家过个年。 最新进展 清华老师拿出1.3万 想让民工回家过年 “快过年了,我想拿出1.3万元钱给这三个民工,其中1.2万元用来偿还葡萄的损失,剩下1000元给他们做路费。”清华大学的教师张文(化名)这么对记者说。去年8月份的时候,张文从报纸上得知了民工偷天价葡萄的事情,就一直在关注此事的进展。 “我虽然不赞同这种小偷小摸的行为,只是觉得这件事不应该完全让民工承担责任,林果所也有一定的责任。民工们是在对葡萄价值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吃的,社会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如果可能,我想把钱亲自交给这三个民工,让他们能高高兴兴回家过年。”张文说。 律师分析 由于涉案数额巨大 他们不能取保候审 北京市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韩冀坤律师告诉记者,张文的这个想法不太可能实现。 在北京地区,盗窃财物价值1000元以上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还可以判缓刑。盗窃价值10000元以上的财物,是盗窃犯罪中的“犯罪数额巨大”情节,一般要处以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三个民工盗窃的葡萄价值数额巨大,不太可能取保候审。 对于北京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是否也应承担一定责任,韩律师认为,林果所在保管方面的疏忽,使得民工们有机可乘,他们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程序解读 检察机关为什么 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 韩冀坤律师告诉记者,检察机关是一个审查起诉部门,如果检察机关认为本案的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楚,就要把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要在一个月内将补充侦查的结果上报给检察机关,或是由公安机关对此案自行处理。 第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结果上报到检察机关后,检察机关经过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审查,如果检察机关还是认为证据不充分或证明事实不清楚,检察机关还可以再次将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还是一个月,公安机关将结果上报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再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审查,然后做出处理。信报记者张伟娜 新闻回放 天价葡萄案引发热门话题 2003年8月7日凌晨,海淀区香山派出所的民警巡逻至香山门头村幼儿园门前时,发现有四名男子抬着一个可疑的编织袋。盘查后,警方获悉,该四名男子编织袋中为其偷来的47斤科研用葡萄。这是北京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葡萄研究园投资40万、历经10年培育研制的科研新品种。四位民工的馋嘴之举令其中的20余株试验链中断,损失无法计量。后北京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对被偷的葡萄进行估价,被偷葡萄的直接经济损失为1.122万元。 这件民工偷葡萄的事很快就被多家媒体纷纷报道,一时间,“天价葡萄案”成了一个热门话题。有的人认为民工事先不知道葡萄的价值,而且也是初犯,罚点钱就可以了。有的人却认为偷吃葡萄造成了科研成果的重大损失,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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