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曹长训的凶手伏法 中院昨对3宗刑事案件宣告终审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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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0:3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庄建城通讯员宿华文)昨天上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对3宗刑事案件宣告终审判决。 罪犯唐雪平、邓奕荣、阚常涛均系江西省永修县人,2001年10月12日凌晨,他们经预谋后窜到汕头市区丽日庄西区14栋102房伺机作案,当准备进行盗窃时,被保安员谢耀灿、曹长训发现并追赶,阚常涛被抓获,曹长训经丽日庄西区11—12栋间的小巷时,被埋伏在该处 罪犯刘书亿、江爱胜系江西省都昌县农民,2001年1月底,刘书亿以被害人段爱琴借钱不还为借口,招引同案犯江爱胜欲杀害段爱琴,并准备了铁锤、绳索等作案工具。同年2月3日晚11时许,刘书亿、江爱胜将段爱琴骗到汕头市龙湖区龙湖村春湖街3巷某号402房嫖宿。翌日凌晨3时许,江爱胜抓住段爱琴的双手,刘书亿用胶布封住段的嘴巴,掐住段的脖子,并用绳子绑住段的双脚后,用铁锤猛击段的头部。接着两罪犯又用绳索将段勒死。随后,刘书亿对段的脸部进行毁容,并毁尸灭迹。罪犯江爱胜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了刘书亿。法院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书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江爱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大会结束后,罪犯唐雪平、张玉财、刘书亿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