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双倍定金需谨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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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0:42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买房时交了定金,后来却没谈成,陶某于是将卖房者告上法院,要求对方双倍赔偿定金。本以为稳操胜券的他,到头来却发现自己“还要补补法律课”。 去年8月,张某委托中介公司将自己位于中央路的一套80平方的二手房出售。半个月后,通过中介,陶某联系到了张,给付了5000元的购房定金,张某出具了收条。但因双方要求的交房日期不一致,谈判陷入僵局。到了9月中旬,陶某得知张某将房子卖给了他人,便向 法院审理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此案中,房屋买卖合同没有订立,不是因为被告拒绝订立合同,而是因为双方对合同没有达成一致的意向,因此昨日驳回了陶某双倍赔偿的要求,判令张某退回5000元定金。 作者:记者 马乐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