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 200万货物险被拍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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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2:35 青年时报 | |
时报记者 俞莹 这两天来,个体户王成小姐真是急得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她从义乌发到塞内加尔国达喀尔的货物,已经到港10多天了,可提货单却一直押在杭州。 “没有提单,对方就没法取走货物。10多天时间,这滞港费就是20万,”王成说,“而且,并不只是我的货被扣 了提单,还有10张提单共200多万元货物,全部无法按时上柜。我们的生意都做不下去了。” 货到了,却不能提走 为王成做外贸代理的是义乌某进出口公司。去年12月15日和12月19日,王成分别委托该进出口公司经理林韦 (化名)代理,将两批货发到摩洛哥和塞内加尔的两个“中国城”,并且付清了相关费用。 按正常程序,王成的货发出后,一个星期后就可以拿到提单,然后她再将提单寄到国外,对方凭王成的提单,在货物 进港的5个工作日内,将货物提走。 但是直到昨天,王成的提单还押在杭州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对此,物流公司经理徐军权解释说:“林韦与我们有协 议,由我们代理负责将货运到,开具提单。林韦欠了我们的运费,我们只好扣留他们的提单。” 徐军权说,按协议,运费要在45天内还清,但林韦的公司从去年8月份就已经开始欠费,由于是老客户,他答应林 韦延长还款期限、不扣提单,一直到年底,林韦已经欠下物流公司60多万元的运费。徐军权按照此前双方的协议,扣下了1 2月份送到他这里的11批货物的提单。 这里,包括了王成的提单。 200多万货物面临被拍卖危险 王成说,由于拿不到提单,货物的滞港费已经达到20多万元,并且还在随着时间的延长而增加。 而且,更严重的是,由于发货单位写的是林韦的进出口公司,如果林韦不对货物做出处理,就只能等着被当地海关拍 卖,或被物流公司拍卖补偿运费。 王成说,按《国际海洋法》规定,货物到港三个月后,收货或发货方未对货物做出处理,将被当地海关拆箱并且拍卖 ,偿还货物的滞港费。 “每柜每天的滞港费要1230美金,而且货物是赶在1月20日之前一定要上柜,等年一过,这批货就像中秋后的 月饼一样不值钱了。”令王成更着急的是,由于客户三番两次地催提单,如果她不能按时交货,她的公司面临信誉扫地。 那么,杭州的这家物流公司有权拿王成的提单做抵押吗? 浙江万马律师事务所的徐云峰律师说:“《国际海洋法》虽然没有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提单,但如果合同双方有 这个约定,就可以扣。” “这种现象在全国都很普遍” 为了及时把货提走,王成无奈之下,最后决定忍痛先去物流公司花钱把11张提单买下,然后叫林韦打欠条,以后再 凭欠条和林韦打官司。 王成说:“这种现象在全国都很普遍,我们亏损了,也没什么办法。” 据了解,实际上,因为很多个体户没有自营出口权,很多小商品个体户要想把产品运到国外,就得委托当地有自营出 口权的进出口公司运输。 但事实上,这些进出口公司往往也没有开具提单的权力(比如林韦的公司),他们还得转到有开提单权力的企业,由 企业负责把货运出国外,双方签订委托合同。林韦在这中间,起了一个相当于“中介”的作用。 王成说:“但是,往往因为缺钱,林韦被个体户欠下很多钱;为了运转,他自己只好欠物流公司的钱。”王成说,这 类情况一多,林韦的资金就会周转不过来,最终导致“整个链条的断裂”。 对此,徐云峰律师说:“从法律上看,杭州这家物流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王成也没错,错就错在欠费没有及时还清 。从某个层面上讲,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跟大家都为了留住客户、不断地容忍对方欠债,结果三角债越滚越大有很大关系。 ” 徐律师说,做生意,面子有时候是不可靠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