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吃扒鸡食物中毒 华联超市赔偿三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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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5:3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前天,石景山区法院审结了贾先生一家吃扒鸡导致食物中毒向华联超市索赔的案件,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华联超市在1月14日之前向贾先生一家赔偿经济损失3000元。 2003年8月15日,贾先生在西单上海华联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古城商场购买了一只德州扒鸡。回家后贾先生及家人食用了这只扒鸡。谁知,从下午开始贾先生的父亲首先开始呕吐、腹泻、肚子痛,随后他3岁的儿子也出现上述症状。不久,贾先生的妻子也因闹肚子 法庭上,贾先生与华联超市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华联超市不承认自己下属商场销售的扒鸡存在卫生问题,认为贾先生及家人食物中毒后应进行大便及呕吐物的检测,并提供当天食用其他食物的食谱,同时认为送检的扒鸡存在二次污染的情况。但是最终,华联超市与贾先生还是达成了赔偿损失3000元的调解协议。1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