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翻老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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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2:20 新闻晨报 | |
69999元钱归原主 晨报记者诸达鹤报道一对夫妻两年前在法院上分道扬镳,如今为存折上69999元该归谁再次走上法庭。而这场官司的焦点是这张存折的账号、户名。 庄先生和解小姐尽管相差19岁,但年龄上的较大落差并未阻隔他们喜结良缘。然而夫 庄先生拿出证据在法庭上辩称,解小姐在离婚后不到20天的时间里,先后分3次从他名下的存折上“盗走”了共69999元,屡次催讨解置之不理。现要求她返还这笔存款以及随之产生的利息。 解小姐面对前夫的指控争辩说,当时打离婚官司时,庄为了请律师曾向她借过7万元钱,她没有亲手交给庄,而是以庄的名义到银行开了账号,并存入了7万元钱。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20天前,庄从这张存折上取走了2万元支付律师费,后经她多次催讨,庄补足了存折上的7万元,并将存折交还给了她。后来她确实从此账号上取走过69999元,但这笔存款是属于她的。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要判断存款的所有权是谁的,应以账号、户名上的登记公示为依据。现在这张存折上的账号、户名均为庄先生所有,应理解为这笔69999元存款是他的。解小姐称这笔存款是从自己账号内取出后存入庄的账号、而后庄再将该存款还给她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日前法院判决解小姐返还庄先生69999元,并赔偿庄的利息损失461元。 庄先生的委托代理人孙洪林律师在判决后说,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经济交往是常有的事。但无论双方关系有多密切,金钱往来应有书面的法律证据,所谓“亲兄弟明算账”,否则会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