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不懂法 失去作证机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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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2:50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李康乐)昨天上午,朝阳区法院对富力城劳务纠纷一案进行了第二次审理。第一被告安徽东方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 在庭审过程中,法院表示,希望提出管辖权异议的第一被告考虑在北京审理此案,但是第一被告的代理律师表示反对。 昨天,双方就工人名单和究竟谁领走了工钱两个关键问题进行了大量的举证和辩论。由于双方在工人的名单上存在很大的分歧,法院要求与此案有直接关系的民工今天要亲自到法院接受调查。 第一被告安徽东方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提供的民工领取了工资的证明被原告王福贤否认。被告辩称:“很多民工都是文盲,不能亲自签名,所以很多由他人代签。”原告方的证人王军出庭作证,表示自己只是在离开富力城的当晚由包工头冯某给了200元钱,包工头王福贤支付了1000元,其他的钱一分也没有拿到。而由他从安徽老家带出来的30多人也没有拿到工钱。王军表示:“签名是假的,我没有拿到工钱。” 记者发现,民工对于法院的审理程序并不了解,本来要出庭作证的证人也进入庭审现场旁听,结果丧失了作证的资格,而另一些可以作证的人则没有来法院。 庭审结束后,法庭向双方当事人发放了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驳回了东方建筑劳务承包有限公司的申请。第一被告当庭表示要上诉。审判长表示,如果不服此裁定,可以在10天之内提出上诉。如果上诉,此案将移交给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如果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不维持此裁定,案件可能会到安徽进行审理。 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长王继红表示,由于此案的事由较为特殊,法院已经开始审理工作。虽然被告可能就管辖权问题提出上诉,但法院还是会继续对此案进行调查。王继红表示,如果民工们早来起诉,就不会出现今天的局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