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款顶了农业税 三余村断了致富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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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6:32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启子)兴平市南位镇政府因管理区内的三余村未能及时交清农业税,而把省扶贫办下拨给该村的专项扶贫款截留,导致三余村的扶贫项目专款未能落到农民手中。 三余村位于兴平市东塬上,受自然条件制约,村里吃水难、灌溉难成了主要问题。2003年,省扶贫办根据咸阳市上报的申请,为三余村扶贫开发项目立项,拨付财政扶贫资金15万元,用于村路、绿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其它项目建设。但这造福于民的15万元扶贫款,却 1月11日,记者在三余村采访时了解到,自三余村扶贫项目立项后,就组成了由支书、村主任及村民代表组成五人扶贫领导小组,并在农行开设了扶贫款专户。2003年6月,他们领到了第一笔5万元扶贫款,偿还了村上打井的费用,至去年7月8日,到镇财政所领款时,才知道剩下的10万元只有6.5万,却不能拿到。镇上干部、会计称其中的3.5万让兴平市扶贫办扣作管理费,剩下的6.5万等农业税交清后(10多万)再下拨,村上农民不知所措,只有听镇领导的话。随后记者采访镇干部时证实了这些说法,称这是管理手段。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省扶贫办农村基本建设处赵光荣处长,赵处长讲,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扶贫款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镇干部的做法是错误的,应立即及时下拨。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