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花放炮有“说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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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9:34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春节临近,家家户户都免不了要买一些鞭炮礼花燃放,对此,有关部门提醒市民,节日燃花放炮,一定要注意安全。 近日,记者走访了一些在市场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和个体户,他们表示,每年都要燃放三四百元的烟花爆竹,意在图个吉利,盼望新的一年生意红火。一位姓张的大爷说,他年年春节都让儿子买一挂“大地红”,祖孙三代一起放,图个吉祥热闹。另外一位中年人说, 如何确保安全,是市民十分关心的话题。记者从我市几家大医院了解到,每年春节都有一些被烟花爆竹炸伤、烧伤的病人,尤其是眼部受伤居多。特别是一些人为了寻求刺激,不按产品燃放要求燃放,最终酿成悲剧。此外,记者在往年的走访中也发现,一些销售鞭炮的商贩,在销售点采用试放的方式招揽顾客,极易引起火灾。另外,一些市民买来长射程的鞭炮,站在自家阳台上朝着居民区燃放,此举也非常危险。对此,消防部门提醒市民,燃放鞭炮要选择空旷地带,远离易燃可燃物,不要对着人和住宅区燃放。对于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摔炮、拉炮等,因其安全性低、威力大,燃放极不安全,消费者决不可抱着侥幸心理购买和燃放。此外,在燃放时要严格按产品说明书操作,不能手持鞭炮燃放,当燃放威力较大的爆竹时,人要退到安全的地方。公安部门提醒市民,市场上有个别不法商贩销售的是非正规渠道的“私货”,这些鞭炮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有的鞭炮点燃后不是直升空中炸响,而是横向乱窜炸伤他人。因此,市民在挑选购买鞭炮时,一定要选择市日杂公司设立的正规销售网点,避免将伪劣产品买回家。 (本报记者 魏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