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给商品交易市场定出规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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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11:04 现代金报 | |
消费者权益受损预赔金先赔 □记者 岳德亮 金报讯 市场举办者不得为非法交易提供场地,建立预赔准备金制度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经营户要向商品购买者出 具购货发票。昨天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分组审 《条例(草案)》特别强调,市场举办者不得为从事非法交易的场内经营者提供场地、保管、仓储、运输等条件。否 则市场举办者将被予以警告,可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 特别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由市场预赔准备金制度来维护。《条例(草案)》规定,商品交易市场要建立市场预赔准备金制 度,预赔准备金及其孳息归属场内经营者所有,用于对消费者购买商品质量的担保,不得挪作他用。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无法从场内经营者处直接获得赔偿时,市场举办者应当从预赔准备金中赔付给消费者,场内经营者应当在赔付后30日内补 足预赔准备金。 在市场中,消费者买东西的时候,经营者一般都不愿出具发票,而今后这种情况将彻底改变。《条例(草案)》指出 ,场内经营者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品购买者出具有税务机关监制的购货发票或其他购货凭 证。同时,场内经营者应当建立购货台账,保存能够证明商品来源的原始发票、单证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