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假卡两天狂刷七万多 被告人被判刑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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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11:14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朝涛通讯员何正华)不是花自己的钱当然不用心疼,一男子拿着伪造的信用卡疯狂享受,两天内就花 掉7.66万元,第3天再次持卡消费时被当场抓获。昨日,记者从广州越秀法院获悉,该名“大手大脚”的男子被以诈骗罪 判刑3年。 40多岁的谭少媚出生在广东省东莞市,男儿身的他却取了个女性的名字,而后又化名为“谭少明”,叫人造了假的 信用卡准备行骗,因涉嫌诈骗罪于2003年1月27日被捕。事情 日前,越秀区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