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法院:三天审结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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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2:10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1月15日讯(记者 董震)今天,济南市天桥区法院北园法庭在被告周某缺席的情况下作出判决,判令雇主周某支付拖欠程吉柱等4位民工的工钱4100余元。据悉,此案适用简易程序快立快审,判决下达时距立案时间只有3天。 原告程吉柱、程友兴等4人是齐河县人。2003年10月11日至11月24日期间,被告周某雇用程吉柱等人为其承包的高速公路桥梁收缩缝工程施工,共欠程吉柱等人工资款4100余元。 1月12日,程吉柱等人向天桥区法院北园法庭提起诉讼。北园法庭立案受理后,于当日向被告人周某送达了应诉通知书。今天上午,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由于被告周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法庭最后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法官表示,如果被告周某在判决生效后仍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手段帮民工兄弟讨回血汗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