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出手 500民工讨回工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3:35 北京晨报 | |
这些民工被央视选为2003年十大法治人物。在前天出炉的2003年“十大法律援助案件”中,该案排在第一位。 晨报讯 (记者颜斐王小星)昨天上午尽管天气寒冷,北京华天大厦的工地里却洋溢着暖流。71位安徽马鞍山的民工依次从市二中院法官手里接过被拖欠两年之久的血汗钱。为了让民工们拿到工钱回家过春节,市二中院将400余万元执行款发放到民工手中。 这些被拖欠工资的民工都是马鞍山市三建的职工。他们曾因通过法律讨要工钱而当选2003年十大法治人物。在前天出炉的2003年“十大法律援助案件”中,他们的经历被写在第一个。50岁的尹相龙拿到11000元的存折后,笑得合不拢嘴。因为拿不到工钱,他已两年没回家了。35岁的高建国曾代表民工到中央电视台领取十大法治人物奖。他说,通过今天的事,民工们更加坚信,通过打官司,自己的血汗钱一定能讨回。据了解,另外400多名已返乡的民工不久也将得到属于自己的薪酬。 讨薪历程 北京市国贸成工程公司与北京巨安金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曾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国贸成公司负责对巨安金润公司的京通新城G6、G7、G8号楼建设工程进行施工。国贸成公司将上述三幢楼的内外粗装修交付马鞍山三建施工。工程竣工后,开发商却拖欠500多名民工工资500余万元。万般无奈中,民工们找到市建委。在市建委下属的北京市外地施工人员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帮助下,马鞍山三建正式向北京市二中院提起诉讼。 2003年7月31日,二中院判令巨安金润公司支付马鞍山三建工程劳务费用50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民工们仍迟迟拿不到工钱。马鞍山三建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二中院发现,巨安金润公司在北京市高院和朝阳区法院另有执行案件26件,其所有的京通新城G6、G7、G8号楼已分别被先行查封,此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由于临近春节,要通过拍卖、变卖查封的房产来执行案件已经来不及,在市高院的统一协调下,北京市三级法院做通了其他债权人的思想工作,使他们同意法院用执行来的案款优先偿付民工的劳务费。此外,又强令巨安金润公司多方筹措,终于在2004年元月12日执行到位400余万元现金。 晨报记者 颜斐 王小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