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杜绝“搭车强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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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6:50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赵锋)本报昨日刊发《多收费用为“吃饭”》一文后,许多读者反映蓝田县婚姻登记处还在“强卖”东西。西安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管理处告诫所有婚姻登记部门要杜绝“搭车强卖”现象。 昨日,蓝田县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看到本报报道的《多收费用为“吃饭”》后,又向本报热线反映,蓝田县婚姻登记处仍在收取登记费,并“强卖”婚庆用品。 昨日下午,记者将蓝田县婚姻登记处多收费的事情已向该县纪委电话反映。该县纪委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尽快将此情况向领导汇报并回复本报。该县婚姻登记处庞主任回复称,他们欢迎媒体监督,对此他们会立即改进工作,将婚姻登记与婚庆服务严格区分开来。 记者昨日还从西安市民政局获悉,该局社会福利和管理处就蓝田县婚姻登记处的事,已向西安市所有区县的婚姻登记处提出要求,各区县婚姻登记部门要严格按《新婚姻登记条例》收费,为市民文明服务,杜绝“搭车强卖”婚庆用品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