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仲裁十项便民措施2月1日实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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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7:13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赵若乔记者昨日由西安市仲裁委员会获悉,为了“公正、及时”地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使仲裁机构与仲裁人“法情相依、居中公断”的崭新形象深入人心,西安市仲裁委员会近日推出仲裁便民服务的十项措施。 这十项措施包括:简化仲裁立案程序,当事人申请仲裁,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天办完所有立案手续;设立专家咨询、调解室;开辟专门时间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电话:87 “措施”中特别强调,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办事人,根据具体情况,仲裁费给予适度减免,确保当事人仲裁权利的顺利实现。对涉及到含民工工资的工程款的合同纠纷,将在查明事实的同时,通过先行裁决,使民工工资优先得到保证,以保护民工合法权益。 据了解,仲裁便民服务十项措施将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