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再就业优惠“门槛”又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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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07:2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1月15日讯(记者 谷朝明) 岛城再就业优惠“门槛”再降,今天市政府出台文件,扩大再就业扶持政策受惠范围。 文件规定,将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对象的范围,在去年已将政策范围扩大到县以上集体企业的基础上,扩大到进行失业登记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一户两代、夫妻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 文件规定了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的标准。对各类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新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城镇各类用人单位新招用“4045”失业人员以及一户两代、夫妻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统一按公益性岗位的标准计算。对城镇各类用人单位新招用“4045”人员和一户两代、夫妻双方、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招用人数按劳动合同期限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150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贴。 文件指出,工业园区建设和城区旧厂房改造,要建设一批专门营业场所,在一定期限内无偿提供,或参照廉租房的形式低价租赁给下岗失业人员经营。 | |